21380</td><td>戰地政務下的成人夜校</td><td>public://images/zhan_di_zheng_wu_xia_de_cheng_ren_ye_xiao_.jpg
撰寫者: 曾鼎

馬祖地區民眾在國軍遷馬前一直以福州話為主要語言,國語(文言文)為少數經商及富裕家庭才有可能習得,然在國軍遷馬後,因軍令佈達及統一管理為考量,馬祖地區也積極於1950年後於各村國民學校設立國語補習班及夜校;當時學校為成人附設民眾夜間國語補習班,讓失學民眾在農漁工作之餘,學習識字講國語,另也增授生產技能及政治常識,教養兼施。1957年,連江縣政府復訂「馬祖地區處理失學民眾補習教育計劃」及「國民學校分校附設民眾補習教育班實施辦法」,於各國民學校(含分校)附設民教班。強迫13至45歲男子、13至30歲女子失學民眾,均需接受補習教育。其教學重點包括國語(注音符號)、算術、珠算、時事分析、政治教育、養雞、養豬、種菜、造林等。分高、初兩組,分別於每周一、三、五或二、四、六上課。這期間各區民眾夜校識字人數則分為自衛隊和婦女隊,其中,也有一兩個村莊將失學適齡兒童也加入一併教學。1951年,南竿區(含山隴、牛角、福澳、珠螺、馬祖、西尾、津沙、鐵板、梅石)各民眾夜校附在國民學校內,計有民眾學生 709 人。其中自衛隊 313 人。婦女隊 327 人,兒童隊 69 人。北竿區(含塘岐、后沃、橋仔、芹壁、坂里、白沙)除大坵未附設分校外,其他六校計 553 人,白肯區(含田澳、西坵、青東、青西、福正、大坪)288 人,東湧未見填報統計。南、北竿區另設有「民眾國語補習班」,以16歲至25歲之壯丁參加,其他各區因交通不便,暫緩辦理,此舉也為當時根本未上過學之民眾提供了學習之管道。 1967年,由於失學民眾漸少,民教班停辦。民眾補習教育雖僅施行十餘年,但對提升地區文化教育水準,功不可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