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402</td><td>山隴、鐵板兩處澳口開放民眾游泳</td><td>public://images/shan_long_tie_ban_liang_chu_ao_kou_kai_fang_min_zhong_you_yong_.jpg
撰寫者: 郭美君

戰地政務時期,對於民眾活動有許多限制,其一為水上活動管制,包含:不可游泳、划船,不能持有球類、浮桶等漂浮器具。有鑑於馬祖漁業為在地居民重要生計來源之一,針對漁民實際之需要,連江縣政府為幫助漁民在海上作業之安全,加強本縣民眾熟練游泳技能,因此開放部分區域讓民眾游泳,據1965年5月23日馬祖日報報導,開放南竿鄉的山隴及鐵板兩地澳口150碼以內為民眾學習游泳場所。惟游泳時間仍有所規範且須事先辦理登記手續,時間為每週二、四、六下午2時至4時30分,凡十歲以上,無心臟病,身體健康之男女均可參加。參加者必先向各該村辦公處登記,再由村公所造具名冊六份,一份存村公所、一份送仁愛、介壽澳口警備隊,四份由鄉公所呈縣政府轉呈防衛部及分送當地駐軍部隊各一份。學習游泳之人員在游泳時,以三人為一互助小組,互相照顧以策安全,並選一擅長游泳者為小組長。縣政府說:南竿以外各鄉,由村公所各駐軍部隊協調比照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