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414</td><td>南竿藝宣隊成立</td><td>public://images/nan_gan_yi_xuan_dui_cheng_li_.jpg
撰寫者: 郭美君

南竿藝宣隊為1957年戰地政務時期軍、官方康樂隊之後,由民間自組的民俗藝術隊,成員以山隴民眾為主。1970年12月16日,配合司令官李定指示「大家唱、大家跳、大家笑哈哈」政策,南竿藝宣隊重新改組正式成軍(離島北竿、白犬也成立同性質文宣隊),受訓人員計34人,南竿由鄉長潘輔領軍,完全義務性,隊長是南竿鄉公所警衛幹事劉浪萍。馬祖指揮部有一經常支持南竿藝宣隊演出的樂隊,共有八人,為管絃全能,亦移至山隴海水浴場所屬的「逸園」樓上協助該隊排練。 據1970年12月27日馬祖日報報導記載: .每天訓練四小時,後增加六小時,並每日點名。 .服裝、舞台燈光、擴音設施欠缺。 .白犬文宣隊隊員謝春花,平日製售錦旗,每日可賺百餘元,到南竿演出(九月下旬)得不到一些補助津貼。 .福澳村民陳高東,更將他的愛女陳淑珍,親自送至南竿文宣隊參加集訓。 1971年4月23日南竿文宣隊(藝宣隊、民防文宣隊)隊徽核定,由民防指揮部參謀主任孫盛昌繪製。隊徽兩側為凹凸花邊,淺綠色底,上有黃色的中華民國地圖,繪以黑色五線譜,手持書與筆的男女各一,跳躍於五線譜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