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743</td><td>國軍在台眷補給 國防部頒有關規定 分生活補助費實物補給兩種–東湧日報</td><td>public://images/guo_jun_zai_tai_juan_bu_gei_guo_fang_bu_ban_you_guan_gui_ding_fen_sheng_huo_bu_zhu_fei_shi_wu_bu_gei_liang_zhong_-dong_yong_ri_bao_.jpg
撰寫者: 黃儒柏

這是在福建省連江縣東引鄉的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隊史館藏的《東湧日報》民國71年(1982)12月3日第五版中,一則題為〈國軍在台眷補給 國防部頒有關規定 分生活補助費實物補給兩種〉的新聞。
這則新聞報導指出國防部訂頒之「國軍在臺軍眷業務處理辦法」中,有關軍眷補給與之各項規定如下:一、軍眷補給分為軍眷生活補助費及軍眷實物補給二種規定。二、眷補結與起補時間規定。三、眷補給與口級或起補月份不符,申請之規定。四、眷補給與停止時限規定。這則新聞顯示馬祖如有軍官在臺有家眷,可以申請這兩種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