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370</td><td>連江縣政府規定公教人員騎機車佩帶安全帽-馬祖日報</td><td>public://images/680228li_ming_shu_dian_ji_che_an_quan_mao_-1.jpg,public://images/lian_jiang_xian_zheng_fu_gui_ding_gong_jiao_ren_yuan_qi_ji_che_pei_dai_an_quan_mao_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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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《馬祖日報》1979年(民國68年)2月22日第二版之報導,從臺灣本島開始進行機車騎士佩帶安全帽之宣導活動,連江縣政府一併跟進,先行規定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佩帶,民眾則以勸導方式進行,由連江縣警察局公開呼籲機車騎士佩帶安全帽。公教人員若違規,則由警察單位登記,按各單位行政處份,作為個人考核之依據。
另外,據調查,馬祖地區在當年約有200餘輛的機車,安全帽皆須由臺灣運輸而至,為讓馬祖機車騎士得即時取得安全帽,連江縣政府特約黎明書店,協助辦理約購安全帽登記,由黎明書店協助購買「正」字標誌的安全帽,讓馬祖居民可買到合格的安全帽。該圖取自馬祖日報民國68年2月28日,為記者嚴正所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