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一次聽到「遠足」之詞是在國小一、二年級時。彼時的馬祖社會,鄉親都是說閩東方言,兒童剛入學,對老師講的話有時如「鴨子聽雷」。當天看著學長們手拿零食,興高采烈的步出校門。老師費盡唇舌的解釋,大家才「恍然大悟」,原來「遠足」的意思是:要走路到很遠的村莊吃零食。
那是馬祖「身無三塊錢,地無三尺平」的年代。孩子們唯一的交通工具是兩條腿,梅石以西的的地方如同「天涯海角」,平常能吃飽算是幸福的事,「零用錢」根本是奢想,即便是過年的「壓歲錢」,也是象徵性的恩典。遠足這一天令人雀躍的不是團體健行,而是擁有能自由支配的3、5元的午餐費。許多男生在隊伍出發前就已經「奉獻」給雜貨店了,中餐只好再去想法子解決了。
大致來說,民國55年前的馬祖,社會風氣守舊,老師的思想也很保守。有些規定很正確、很合理,但也有些要求是令人「發噱」的。有一次遠足的目的地是仁愛國小,隊伍最前頭是高年級的高個子男生,他們輪流撐著校旗。大隊兵馬從牛角啟動,沿著馬路兩側浩浩蕩蕩的向鐵板出發。當隊伍經過中興嶺向左拐彎時,各班導師下令同學保持肅靜,其氛圍如同古代「銜枚夜行」一般。不多時,居高臨下的看到仁愛國小的樂隊及師生,已列隊站在校門口等候著。導護老師也要求值星學長用哨子吹著:「一、一、一二 一,…」的口令,然後「莊嚴肅穆」的走進校門。我唸中學期間,每次遠足、郊遊、野炊等活動,都要童軍服裝配件齊全,高中部的女生要穿軍訓窄裙。幸好,沒有規定須穿皮鞋。
照片是西莒敬恆國中學生遠足實況。西莒的面積並不大,類似活動的路線安排,都是「故意」繞遠路,有時經田澳、菜脯澳、路過莒光指揮部,再下坡到終點站---坤坵,很少反向而行。本照片所拍的是,出校門後先走青蕃,這是逆時針的走法,應該是少數的特例,所以,這張照片算是蠻珍貴的歷史紀錄。